根据《甘肃省农业农村厅 甘肃省乡村振兴局 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天津市东西部协作和支援合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甘农发规〔2021〕3 号)精神,经企业申报、县级初审、市级审定,初步确定甘肃广得洲食品有限公司、甘肃省福青康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文县梓茏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享受2023年度西和县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奖补项目,现将企业有关情况予以公示。
现将拟奖补企业信息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形式反映,也可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我们将认真受理。
公示时间:2023年12月27日至2024年1月2日(5个工作日)。
受理单位:陇南市农业农村局发展规划科。
地址:陇南市武都区行政中心C1座文广大厦2楼210室。
受理电话:0939-8260651(兼传真)。
附件:拟享受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奖补企业统计表
陇南市农业农村局
202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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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享受2023年度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奖补企业统计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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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拟奖补企业名称 |
2023年度 投资额 |
东部投资主体名称 |
企业建设地点 |
拟奖补资金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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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甘肃广得洲食品 有限公司 |
2000万元 |
青岛源浩亿兴商贸有限公司 |
西和县姜席镇席川村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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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甘肃省福青康农业科技 发展有限公司 |
200万元 |
青岛鼎润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
康县城关镇中街34号 |
4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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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文县梓茏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 |
1500万元 |
青岛市叁加壹畜牧发展有限公司 |
文县堡子坝镇朱家台村 |
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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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根据《甘肃省东西部协作产业合作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第三章 对企业的奖补方式与标准 第九条 奖补标准”的规定,西和县、文县为国家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为当年新增投资额的25%,康县属其他结对县(市、区)为当年新增投资额的20%,且每个项目企业每年享受的奖补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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