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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2025年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认定工作开始啦

2025/05/11 9.8k 阅读 306 点赞

    为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队伍,充分发挥龙头企业在打造农业全产业链、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的重要作用,根据市农业农村局等9部门《陇南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和运行监测管理办法》(陇农发〔2021〕186号),拟开展第12批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基础条件

(一)企业组织形式。依法设立的以农产品生产、加工和流通为主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包括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公司,国有、集体等非公司企业法人,以及外商投资企业,直接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的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等。

(二)企业经营产品。企业从事农业产业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的销售收入(交易额)占总销售收入的70%以上。

(三)生产、加工、流通企业规模。总资产规模达到30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规模达到150万元以上,年销售收入达到300万元以上。农产品专业批发市场年交易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

(四)企业效益。企业的总资产报酬率应高于现行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应按时发放工资、按时缴纳社会保险、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无重大涉税违法行为,产销率达90%以上。

(五)企业负债与信用。企业资产负债率一般应低于60%;有银行贷款的企业,近2年内不得有不良信用记录。

(六)企业带动能力。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合作社的数量应达到3个以上,带动农户的数量应达到200户以上;企业从事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中,通过合同、合作和股份合作等方式从农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或自建基地直接采购的原料或购进的货物占所需原料量或所销售货物量的60%以上。

(七)企业产品竞争力。在同行业中企业的产品质量、产品科技含量、新产品开发能力居领先水平,企业有注册商标和品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绿色发展要求,并获得相关质量管理标准体系认证。近2年内未发生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八)申报企业原则上是县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二、申报所需材料

(一)企业填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见附件)。

(二)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情况介绍。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经济效益,采取的农业产业化经营模式,与基地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带动基地和农户基本情况,农户增收情况,存在和面临的突出问题,企业发展规划等。

(四)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反映企业2023-2024年的资产和效益情况的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会计事务所骑缝公章)

(五)反映企业2023-2024年企业资信情况的征信报告(原件)。

(六)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提供的企业2023-2024年带动能力、带动方式和利益联结关系说明(原件)

(七)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2023-2024年的企业完税证明(原件),免税企业提供免税凭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八)企业2023-2024年产品质量安全情况证明(原件)。种植、养殖企业由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提供,其它企业由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供

(九)企业无公害、绿色食品、有机、ISO9000质量认证、注册商标、科技成果、专利或有关部、省级认定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企业直接向所在地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对企业所报的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应充分征求同级发展改革、工信、财政、商务、人民银行、税务、供销合作社等部门对申报企业的意见,形成会议纪要,正式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推荐,并附审核意见和相关材料。

四、有关要求

(一)企业上报的材料要齐全、有效、属实,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舞弊行为,一旦发现将取消其资格。

(二)各县区农业农村局要严格把关,确保推荐企业符合市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申报条件。

(三)请各县区于6月30日前,将县区申报文件、企业材料、经济运行情况汇总表等材料报送市农业农村局乡村产业发展科,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  系  人:石燕春

联系电话:0939-8260869    

附件:申报企业经济运行情况表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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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