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甘肃陇南市西和县、两当县接连上演“暖心救助”,成功帮助两只野生保护动物回归自然,展现了当地生态持续向好与共护野生动物的良好氛围。西和县: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6月13日,西和县公安局石峡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在石峡镇某施工现场发现一只疑似猫头鹰的大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发现该鸟因受惊躲在车内角落,经小心抓捕后,将其安置于箱中。经森警大队及野生动物救护部门辨认,确认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鸮形目鸟类)。经检查,猫头鹰无外伤,但因多日未进食、淋雨导致翅膀沾泥污,飞行能力受限。民警随即联合专业部门,为其投喂生肉并观察照料。次日,待其翅膀干燥、状态恢复后,民警将其带至适宜林区放归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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猫头鹰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因面似猫、昼伏夜出得名,广泛分布于除南极洲外的大洲,是重要的夜行性肉食猛禽,在生态系统中承担控制鼠害等关键作用。
两当县:救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鼯鼠6月15日,两当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接群众报警,称发现一只受伤的野生动物。民警抵达后,发现一只蜷缩的小动物,经辨认为国家“三有”保护动物鼯鼠(啮齿目鼯鼠科)。该鼯鼠精神萎靡,腿部有轻微擦伤,无法正常行动。民警将其装入纸箱带回,联系野生动物救助专家消毒包扎伤口,并提供充足食物。经悉心照料,鼯鼠状态好转、伤口愈合,经评估具备放生条件后,民警与保护部门将其送至山林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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鼯鼠因前后肢间具肉膜可滑翔,又名“飞鼠”,在中国分布于西藏、青海、甘肃等多地,栖息于高海拔针阔叶混交林。2023年6月,中国分布的19种鼯鼠被列入《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三有”名录),受法律保护。生态向好+全民参与 共筑保护屏障近年来,陇南市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国家级野生保护动物频繁“现身”。西和县、两当县的快速响应与专业救助,得益于当地对野生动物保护的重视——一方面强化生态保护力度,另一方面通过普法宣传提升群众保护意识,形成“人人参与、及时救助”的良好氛围。
法律提示:《刑法》第341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将面临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最高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警方呼吁,群众若遇受伤或被困野生动物,应及时拨打报警电话或联系林业部门,切勿私自处理,共同守护生态家园。